增值税是不是最终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34:16
我先举个例子比如我10000进货,除了货款我还要付给卖家1700的增值税,他代为收缴.这就是我的进项税,可抵扣.
然后我15000卖掉这批货,除了货款,买家还要付给我2550的增值税,我代为收缴.这就是我的销项税.
对于这2550我是不是可以扣下我之前支付的1700,然后把剩余的850上缴国库.
这样看来的话,增值税永远都是消费者负担的,不会影响我的利润.
所以我问,是不是增值税永远都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不影响中间环节商家的利润.
也就是我在计算利润的时候根本不用理增值税.
你说得很正确,对小户来说这是无谓的折腾!
您说的这个我不理解,什么意思的阿.
对小户是无畏的折腾,对大户就要另当别论是吗,那对大户来说还有什么不同之处吗?请指点!

1、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是最终消费者,但要由企业在销售时收取购货者的增值税,再交给国家。
2、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我国增值税正处于转型期:由生产性增值税转为消费性增值税。也就是说实行生产性增值税时您所购货物用于继续生产后再销售或直接用于销售方可抵扣,除此外不得抵扣。而实行消费性增值税时,除以上可抵扣外,购入固定资产得税额也可抵扣。

你说得很正确,对小户来说这是无谓的折腾!

挺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