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养老保险的朋友请帮下忙,先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14:53
我想跳槽,新单位要工作一年以后才能给交保险,这样的话,我的保险就要中断一年了,我工作没几年,现在的单位给我交了有两年半保险吧,这种情况对以后养老金影响大吗?听说养老金主要看退休前十年的保险缴纳情况?是这样的吗?有什么解决办法吗?可以个人自己补交吗?

现在全国有两种社保办法:
一种是连续缴费达到十五年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一种是累刘缴费达到十五年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如果你是第一种你最好能转为个人先缴一年,然后再转到新单位。
如果是第二种,那就等着新单位缴就可以了。

个人缴纳要到职介或是人才存档后缴纳。

员工一进单位,单位就有义务给员工办理相关的保养业务.养老金可以看一下新规定:根据办法规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将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由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领取申请,社保机构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办法规定,农民工达到待遇领取年龄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没有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只要履行了同样的参保缴费义务,就与城镇职工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
城镇职工养老关系转移明确
跨省跳槽 养老关系随人转移
异地缴费 个人账户储存累计
“这是全国统一的政策和操作实施办法,以保证参保人员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缴费,其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能够如期享受养老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介绍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参保人员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在跨省就业时,按上述办法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流动的转接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上述办法制定具体办法。但已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跨省异地定居的,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最后参保地缴费满10年可在当地办退休
这一办法还明确了退休地点的确定问题。首先依据参保劳动者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