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是交给国家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42:42
开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是交给国家的吗?是不是不能取出的?

公司作为法人,其存在的条件之一是拥有一定的财产,注册资金作为股东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不再归股东个人所有,二属于公司所有的财产,出资人作为股东享有公司的股权,包括参与公司经营、分取红利及公司解散时取得剩余财产的。
如果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回注册资金,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抽逃股东负有补齐出资及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严重的将收到刑事追究。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册资本最少3万元。

注册登记费按注册资本的0.08%(1000万以内),0.04%(1000万以上的超过部分)收取

国家对最低注册资金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不用交的~~

不是给国家的,是公司自己的,公司在开完户后就可以把钱转出来使用.

不是给国家,是你经营用的对外应该承担的义务.

不是,是验资用的,钱还是你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