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正常缴税后怎么要再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32:42
我是国企职工,我的收入平均收入大于2000元!!
2008年全年中,我按纳税比例正常的纳税。
2009年一月份工资不足 2000元,结果扣我320快钱税!!说此税是2008年没有扣完的税!!
我想问一下,这个税是合法的吗??
还有,纳税标准规定的2000元 ,是不是扣除养老保险等费用剩余的前!还是未扣费用时应该发放的钱呢!!
懂行的帮助我一下!谢谢!!

如果你2009年1月没有其他收入,比如年终奖之类,你们单位会计扣税就不合税法了。
另你问的纳税标准规定的2000元是扣完养老保险等三险一金后的金额,也就是你工资单上的应发金额栏减去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数,这个数叫应纳税所得额,通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应纳税额,用应纳税所得额减应纳税额就是你的实发工资,也就是你每个月拿到手上的工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