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政治:生产销售假冒或劣质食品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2:05:34
1.生产销售假冒或劣质食品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2.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维护?

3.我国政府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为此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说明了什么?

生产、销售假冒或劣质食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公平交易权和知悉真情权, 违背了商品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
2.媒体发表意见,向当地政府反映(写信,打电话等),直接向人大代表反映。
3.人的生命最宝贵,中国共产党 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是国家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准则。(本答案为知识要点,应自己补充)

1.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 2.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应。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商家不同意非常可以向其提起诉讼。向媒体反映,曝光.3.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是国家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准则。我国走的是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生命是人类最根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