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了懂交通法规的来看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0:38:42
那天我骑电动自行车去上班,在公路右侧行使,上班的地方在马路对面,我到了地点以后停下准备过马路,也许是在我后方有个面包车影响了视线的原因,我当时看的时候感觉两边都没车,结果我刚走出去一点一辆公安局的警车把我撞了,电动车装了个粉碎,车架子都断了,轮胎都飞了,30米以后他才刹住车,我双腿骨折,当时哪个车祸的地点限速60,根据推断他们绝对超速,而且他们是在非执行公务期间驾驶,有一个非公安局的正式职员驾驶,责任分下了以后责任各占50%请问一下这样合理么?
但是他超速了啊?

你可能没下车推行吧,按照规定其自行车横过道路应该下车推行,如果违反这个,同等责任问题不大。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如有异议,在接到责任认定书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诉。

不合理。首先他们是非公务驾车,非公安局正式职员或未取得警务车辆专用驾照的警务人员不得驾驶警务车辆,而且车辆超速,至少应该负8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