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中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45:47
?是个案例,请大家帮忙给个答案

爷爷有一处房子,遗嘱中写明
第一条:60%给小儿子,40%给大儿子的儿子,也就是长孙。
第二条:60%给小儿子的房子在小儿子去世后归大儿子的女儿,也就是长孙女,40%给大孙子的房子在大孙子去世后也归长孙女。

此遗嘱已公证。

爷爷去世后,房子按遗产分配条件做了过户手续,由小儿子和长孙共同持有房产权。

请问,爷爷遗产中的第二条,也就是小儿子和长孙去世后,房产归长孙女的这条,在房产已过户后,他的遗嘱中遗产分配还有效吗?

请专业人事能帮我答一个,多谢多谢!
请大家回复的时候带上法律相关条文,多谢

办理完过户手续,房子所有权人已归他人所有,
他爷爷已经丧失了处分权,所以对房子的二次处理无效。

无效的,按遗嘱分配后归属小儿子的财产,他爷爷的遗嘱不具有约束力

如果这个遗嘱是在公证处办理的,那么这也太不专业了.

单从遗嘱的内容来看,第二条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