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间隔期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43:58
“符合本条例规定,准予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期不得少于四年”

请问“生育间隔期”是指第一个小孩满四周岁后开始怀孕,这样第二个小孩年龄比第一个小孩大了四岁九个月;还是第一个小孩三岁多一点就怀孕,第二个小孩年龄比第一个小孩大四岁就可以。第二种情况符合上面的条例吗??

你的理解有偏差,应该是每个小孩都应该间隔四岁以上就行。即上一胎小孩的出生与下一胎小孩的出生不得少于四年就行。

应该是第一个孩子满四周岁后才可以怀孕。

比如你2004年四月生小小孩,那么你2007年6月就可以再次怀孕,一般小孩是10个月左右生产,也就是说你在2008年4月之后生的孩子斗符合条例规定,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