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 请高手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2:38:36
当事人很年轻有本,当时向右拐弯,左面右一辆车快速撞过来,然后撞在了树上。那两车显然超速,但是没有证据。而后,这个当事人吓蒙了,回头看,没有见到车和人,就又向前开了大约六百米,然后有人拦才明白过来……现在人员都没有大碍,只是腿部有点伤,已经出院。我想问这个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判定啊?事故原因觉得应该写上对方超速,认定我方逃逸。可是认定书上没有写,要是要求写的话,应该拿什么做依据呢?

其实,有保险的话(并且人员受伤很轻的情况下),事故责任划分不是很重要。自己全责反而更好操作保险理赔。

顺便提醒一下:肇事逃逸是要终身禁驾的,不信自己去看《道路交通安全法》101条。这才是关键。别跟警察交涉时以小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