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我爸与他人的工程承包协议中签了字,后工地出现人员伤亡,法院判我哥赔偿死者5万,请问法院的判决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1:39:18
但我哥从未去过那个工地,我哥由于文化水平低,当时本是起到合同见证人的作用,实际上我爸为第二承包商,死者为第三承包商。死者因其徒弟误关电闸被机器给搅死了

承包了就是法人 法人就要有责任的 就像三鹿奶粉里的董事长 那个女的 不是也判刑了嘛 有权利就有义务嘛^_^

要看法律关系
如果是承包关系,你们不应当承担责任的

要看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