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算不算遗弃家庭成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49:04
我丈夫是军人,我们结婚两年一直分居,后来我怀孕6个月,他提出要求打掉小孩子,后来弄得感情破裂,最终小孩子打掉了,我要求提出离婚,但他不同意,我可不可以告他遗弃家庭成员罪,向法院起诉离婚?

不可以 可以 以感情破裂 和分居两年 为理由离婚
一般分居两年 就可以直接离婚 但是军婚 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但上面那两个理由也应该可以
结婚是追求幸福的 不幸福就得离婚 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