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财产分配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3:47:31
我有个朋友的父母离婚,之后他父亲再婚了。由于他们婚后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房子的钱全都是由同学的父亲一人支付。现在,同学的奶奶要求他父亲和继母写一份协议,说这房子是由饿哦同学一人继承,继母的女儿没份。当时讨论的时候同学和他爷爷奶奶还有姑姑都在场。之后他父亲写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是这样的:那个新房子是父亲XX的个人财产,由女儿XX一人享有继承权。两个大人享有永久居住权。父亲的工资交由继母支配,作为家用,而继母的工资则由她自己自由自配。 父亲和继母两人签了名摁了手印。但是那天在场的我们却没有签名,协议也没有经过公证。 父亲和继母的两个小孩都已经成年,但是我同学还没有工作,继母的女儿已经参加工作了。
我就是想问问,这样的一份协议有没有效?父亲说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父亲的,没有直接写同学的名字。等父亲百年之后这个房子是不是能成为我同学的?
谢谢啦~他最近为这件事很着急,只能求助大家了。
我想知道这份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效益,帮帮忙!

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的同学可以放心,那个房子是他的,因为那个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完全有效。那个房子是她爸爸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完全有处分的权利。与她继母没任何关系。不过我国的不动产采取登记主意,希望你同学和她爸爸一起去变更登记一下。

让他父亲直接把这房子赠与你同学或是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你同学的,现在新增的法律,遗产税要很多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