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更改学历需要哪几个部门审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16:07
如题
表格里有3个盖章位置,分别是 1.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意见:2.学历主管部门意见:3.核准机关(部门)意见:

具体是哪里?

关于干部更改学历有关报批办法的通知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 化 县 人 事 局
  德 化 县 教 育 局

  德委组[2000]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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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干部更改学历有关报批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参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更改学历有关报批办法的通知》(泉委组[2000]综58号),现就我县干部更改学历的报批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审批范围及分工
  科级干部、党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审批;政府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由县人事局审批;教育系统下属单位教职员工由县教育局审批。
  二、审批程序
  1、要求更改学历的人员需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干部更改学历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同时,提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原件,获得学位的应及时附学位证书原件,党校毕业的提交党校毕业证书原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接到申请后,应认真审核其学籍档案。审核内容包括:报考表、学籍登记卡、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评审表、学位学历证书以及省、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招生录取名单。凡学籍档案材料不全的,应由本人协助所在单位向就读院校索取。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学籍档案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复核、审批。
  报批材料应包括:本人申请更改学历的报告、《申报表》一式三份、本人学籍档案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属于德委组[1999]26号文件下发后参加学习的,应附《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习申报表》。
  3、经单位审核后,属于国民教育取得学历的,由单位集中送县教育局复核并签署意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