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每月只发半月工资,剩下的钱离职才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40:40
某公司发薪日为每月15日。借故每月只发放半月工资,余下工资需待劳动合同到期时才可领取。若员工提前离职,则从工资中扣除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推延发薪时间。

就上述情况,公司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
员工应如何应对?

1、约定违约金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22、23条规定的是有关“职工培训费”、“保密义务”,因此,只要有“培训费”“保密义务”之外的违约金都属违法。

2、每月只发放半月工资不一定违法,关键看劳动合同怎么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30条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平等协调,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种对当事人而言更切合实际的劳动报酬制度。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还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有:1、月发放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3、严格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等。

所以,如果公司的劳动合同约定了“每月发放半月工资”,只要半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是有效约定,剩余部分只能等到合同到期时领取。

当然,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每月发入半月工资”,那么公司就属于“无故克扣、不足额发放工资”,显属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另外,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员工的应对方式。

首先审查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有无在“培训费”“保密义务”之外约定违约金;有无约定“每月发放半月工资”。建议在当地请一位律师进行合同审查。

其次决定是否提前离职。这要根据合同的审查结果来判断提前离职是否有利。

最后,决定离职后即尽快进入讨薪和索赔程序。具体就是持劳动合同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未果就尽快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投诉直接申请仲裁。(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