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 C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0:42:51
十大中锋里面为什么没有罗德曼

因为他是大前锋啊,他是一个很了不起而且很有个性的球员,有句话形容他“全世界的人都不会忽视罗德曼,要么你非常喜欢他,要么你对他恨之入骨。”你所说的十大中锋之类都是别人排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只要你喜欢他,他就是你心中的NO.1
  下面是专业的了:
  姓名: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

  头衔外号:“大虫”、“篮板王”、“NBA第一狂人”、“花花太岁”

  国籍:美国

  场上位置:前锋

  出生日期:1961年5月13日

  身高:2.01米

  体重:99.8公斤 (220磅)

  曾效力球队: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小牛队

  辉煌战绩

  拥有6枚NBA总冠军戒指,14年NBA职业球员生涯

  先后在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小牛队效力

  多次获得“篮板王”称号。

  曾出任电影“双人组”(Double Team)的男主角。

  丹尼斯·罗德曼,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一向以我行我素著称。

  1986年的NBA选秀大会上,罗德曼被活塞队选中,从此踏上了NBA之路。NBA篮球场上人人都想投篮,而抢篮板是没人愿意干的苦活累活。既然没法和乔丹抢风头,为什么不独辟蹊径呢?于是他练就一身篮板球绝技,是唯一一个不得分照样主宰比赛结果的球星。在活塞的最后一个赛季,他平均每场抢下18.3个篮板。后来他被交换到了马刺,这时候他的头发开始花花绿绿起来。1995到1996赛季他来到了芝加哥。凭借着那一手绝活,他成了公牛王朝不可或缺的另类主力,公牛队也因为有了罗德曼的加入伟大的公牛王朝才开始复兴,罗德曼成为90年代中后期美国文化的一个象征。

  个性特点:

  出身卑微的丹尼斯-罗德曼凭借他的篮球天赋和离经叛道成为NBA赛场上最成功也最具争议性的职业球员。他是一个喜欢他和讨厌他的人都非常多的人,换句话说就是你不喜欢罗德曼就必然讨厌罗德曼,总之你不会对罗德曼没有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