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9个月后还能再提起上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7:08:36
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我与妻子离婚已经9个月了,原因是:在我外出工作8个月期间她和一个比她小十几岁的网友厮混,并且以人家女朋友的身份去人家认了人家的人,在我回来后还背着我以回娘家的名义与人幽会,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两个人搞反了,那男人打电话到我们单位我才知道的,我一气之下在2008年5月20号和她离了婚,离婚时她胡搅蛮缠,怕影响孩子学习,没有办法,我把家里所有积蓄20万元全给了她,只留下房子还孩子,可是她赖家里不走,整天找事,弄的我不能正常工作,对孩子的学习影响很大(孩子在学校好是有名的优秀生),我怕影响孩子,我把十八万的房子以十四万卖给她,而且房子钱只给我四万,其它十万她拿着等孩子上大学时给孩子,我也答应了,我想反正这钱是留给孩子,谁拿着都一样,也没有精力和她闹,就带着带着孩子在外面租的房子住,想图个安静。当时法院判的时候,是她一个月要给孩子400元的生活费,可是她现在一分也不给,这不是太欺负人了吗?最可气的是,为了孩子我忍气吞声,没有把她的丑事告诉孩子,怕孩子受打击,可她现在却歪曲事实把她的烂事载在我头上,让孩子和我作对,我现在是忍无可忍,我想起诉她把房子或在她手里的十万元拿回来,我想请教您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少?

当然能拿回来 事情之所以越搞越糟就是因为你太软了
别怪我说得过分 我也是男人 有些事你要搞清楚 你口口声声为了孩子好 可你给了孩子什么 既然已经成为单亲家庭了 就更该给孩子更好的物质生活 可你呢 为了自己那点小男人的自尊 钱和房子都给了那样一个婊子都不如的女人 你真的有在为孩子考虑吗 那你给孩子留下什么了 为了你自以为是的那点男人形象 让孩子跟着你过一无所有的苦日子 这就是你所谓的对孩子好
别再拿孩子做借口了 哥们 为了你的孩子好才告诉你 先跟那女人说让她把房子还回来 甚至那20万全给她都太多了 一定要拿回一些 记住 这钱和房子都是给你的孩子留的 如果你真的是为了孩子的话就理直气壮的去拿回来 当然 估计那女的不会给吧 以你那可笑的想法大概又会为了自己的面子不要了吧 然后还拿孩子做借口 醒醒吧兄弟 看在你孩子的份上才告诉你:那女人再闹,直接给一巴掌(不过照你先前表现看怀疑你做不做得到),然后上法院,把一切前因后果说清楚,就像你的问题里表述的一样,庭审过程始终让你孩子在家属席上旁听,这才是真的为你孩子好,他有这个知情权,不要把孩子想得太脆弱,一味隐瞒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知道真像的时候他会悲伤,可当他再次面向未来时就不再迷茫,会更加成熟。
如果你真是为了孩子好就照我说的做,记住一般追诉期都是一年,已经过去9个月了,不能再拖了。

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拿到。
房子问题属你们之间买卖协议,如果提起诉讼,会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