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47:14
请高人指点一下,我妻子的情况是这样的,她所在的公司给交的住房公积金,在2008年底公司倒闭,被另一家公司兼并,我目前在莱山区买的房子,户口也在莱山,我妻子的户口也从农村转到我的户口下,请问这种情况能领取住房公积金吗?应该怎么领呢?都需要什么手续?
谢谢下面的哥哥,再问一下哈,我买的房子是一次性付清了,也有房产证,那我想一次性领取,需要怎么办呢?

领取住房公积金有2种方式:
1、一次性领取。就是没有房贷,一次全额付款。这样子可以凭购房合同一次性领取目前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包括自己缴纳的和单位缴纳的),时间是每年的6-8月份。去年是6月领的,前年8月。
2、每年领取一次,有房贷的,凭借贷款合同以及带有银行盖章的还款计划书领取。
领取方式,莱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可以领取时通知到单位,单位应该可以通知你。

这个跟户口性质没关系。有其他疑问可以追加问题。

这个简单,叫你老婆拿房主证,身份证明,还有公积金卡,很简单的!!!

不过只可以取到你房产证上日期时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