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33:28
2004年 17岁
和同学在学校门口打架、抢钱(1分钱没抢),导致进了派出所,进了派出所我就没有承认过我抢钱,警察自己写了份口供非让我签字,当时小,害怕,就签了。
当天下午进去的,到了第二天下午交了2000元钱放出来了。
交钱当时,警察说不会给我留案底,就当作没有发生过。
2009年 23岁
我找到了一份工作,需要到市派出所去开 无犯罪证明。
当我填完表回到家,市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说系统里面有我03年时候记录。
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能不能去派出所消了?

不能,这种记录不是可以轻易更改的。当时警察是骗你的,其实你的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法,已经留下案底了。

当然不能,因为,已经留下案底了。

坦白说 这件事还有回旋的余地 就看你怎么做了! 有事谁说了算 钱和权!个人建议去找个有点权的亲戚 再弄点钱 不大的问题应该没多少关系 !人嘛!

你被骗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