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的不是很严重,应该如何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21:08
2009年2月7日晚我和男朋友还有其余5人去吃饭,在过马路等车的时候,遇到车祸,四人被撞了,其中一个女孩伤的不严重,腿有点肿了,其他三人都挺严重的,一个腿骨折,一个脸部颧骨粉碎性骨折,腿韧带受伤,牙龈受伤不能吃东西,还有一个是我男朋友,脑震荡,多处软组织受伤,脸部擦伤,我们该如何索赔呢?

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索赔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你所花的医疗费用和误工天数计算索赔费用。你要给对方提供医疗票据和工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