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46:08
大家讨论下:

关于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其中一条免征项目是: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有谁知道”福利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越好能说明出处?
最好能举些类似的例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155号 文件规定,一、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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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