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离婚 婚姻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22:36
在婚姻纠纷案件中,被告在厦门打工,法院的传单收不到,其家人也不签字,原告律师告知要把传单送到厦门去找到被告(需要原告承担两至三千元的费用),否则就没办法离婚,这想知道律师说的是不是真的>??
去年向法院起诉过,被告没到庭,说摔断了脚.最后法院判不离,一年多被告对老婆和女儿不管不问,而且被告父亲还请人威胁原告父母.被告在当地法院有熟人,感觉我的律师都被他收买,我该怎么办?

分居两年是怎么鉴定的?

非常不幸,你的律师说的可能是真的,如果他一直在厦门的话那就必须要到他那去进行诉讼,但是如果没有经常在那的话就在他的住所地就行了,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中的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至于他的家人拒不签收的情况,根据民法的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可以叫居委会的人来当场证明一下,也视为送达了。另外,根据民诉的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他不在,他的家人是可以签收的,但前提是一定是成年人。
  对于离婚,可以根据夫妻感情破裂这条就行了,如果还想要稳当的话,分居两年可视为感情破裂了
  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就有点棘手了,根据民法的第一百三十六条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诉讼应终止,但是,如果该事由一消除的,可恢复诉讼。
  另外,去找一个可信赖的律师吧,律师中也有败类的。
  祝你好运!

换一个律师

如果被告在夏门可以被告所在地起诉。。
至于费用肯定会更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