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割,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5:43:23
我家兄弟3人,姐妹3人,父亲已过世,留下一2层私房,大约250平方,由我小弟与母亲居住。目前私房要拆迁,本来与小弟讲好,我分60平方,由母亲居住,二弟分60平方,剩余全部归小弟,3姐妹放弃。但现在小弟又不同意,他要全部房产。请问我和二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平均继承我父亲和母亲(她同意放弃继承)的房产吗?
如果胜诉,现在房子要拆迁,我继承的遗产部分在拆迁时能分到房子吗?

这个问题很简单,
1.如果房子的产权不是你父亲的,也就是说名字不是你父亲的。那么你就不能打官司。房子归产权人。
2.如果房子的产权是你父亲的,也就是说名字是你父亲的。那么分以下三种情况。
a。如果你父亲有立关于如何分配房子的遗嘱,那么按照遗嘱来分,没得告。
b。如果你父亲没有立关于如何分配房子的遗嘱,并且你母亲和你父亲是合法夫妻,那么房子归你母亲所有。也没得告。要怎么分由你母亲决定。
c。如果你父亲没有立关于如何分配房子的遗嘱,并且你母亲和你父亲不是合法夫妻,那么你就告把,分配方法由法官决定。

总之,只要你弟不是房子的产权人,他无论如何都要不了全部房产!是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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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 你们都是合法继承人 对房屋共同享有继承权 而且如果证据足够 这个案子一定会胜诉的

既然你父亲已过失,这房子就属于你母亲的,至于拆迁政府是肯定会给你们拆迁费的,既然这样,你们一家人不如就凑活的过吧,请律师打官司也不少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