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啊,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48:56
大体事件是这样的:
我和女朋友要过1个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我走的稍微快一点,女朋友紧跟其后,后面1辆电动车擦着我女朋友后面就过去了,我女朋友说了他一句“不长眼么”。那人的车速很快,就那句话的时间就骑出去了得30多米!然后那人听到我女朋友的说话后,拐回车来了冲我们过来了。然后就开始争吵。我本人是个比较瘦的,但不矮的,还带个眼睛!那人喝过酒了,非要和我打,然后我看没商量的余地了,就动手了……结果他没打过我,我给他打破鼻子和眼角了,然后我看事不好以为110会来(旁边有围观的),我见好就收,马上跑了……没想到他追我女朋友去了……这样就到了公安局。记了详细材料!那人还非得去医院进行法医鉴定伤势!我想问的是,这样的案件会不会对我以后入党,考选调生公务员有影响,公安局会不会有备案什么的,十分想知道,专家速来,感激不尽!(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今天民警说调解之后让我赔钱私了,还不知道他们那边同意还是不同意)

首先,

你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
因为,民警说可以调解的斗殴事件,说明情况不是很严重。斗殴可能的结果:轻微伤、轻伤、重伤。依据你的描述,只是破了鼻子和眼角,是属于轻微伤,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依据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不算犯罪,根本够不上刑事处罚,私了赔钱应该可以解决问题。

其次

就算他不同意,
最严重的就是拘留、罚款,而且拘留也不会留在档案里,因为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属于刑事处罚的种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所以不会进入你的档案。(刑法是用来处罚严重危害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刑法中规定了相关法条对其进行处罚的犯罪行为,是对付人民的敌人的,所以社会上对这种人有很多限制,但是打架斗殴,只要不出人命、缺胳膊少腿、人体组织失去功能等严重后果,就只算是人命内部矛盾,对这样的同志,我们是教育加批评----这是刑法制定时的法理依据)

另外你需要注意的是,打架时候不要先动手,先动手叫攻击,后动手叫防卫,前者需要付出代价,后者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利益,而受到刑法的鼓励。当然也不能语言咄咄逼人而故意激怒他人,这样就算你后出手也是互殴而相互负责任。做个沉默的强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灭人!!

你现在是社会自由人士,一般的治安民事纠纷对你的未来没任何影响(只要没构成刑事伤害罪就没事),出几个钱赔了拉倒吧,不要和这样的人一般见识。记住了,以后遇到这样的人,你和你女朋友一定要聪明些,好好学学人家黄宏,人家就会掩护宋丹丹先撤(超生游击队)。准备狠打,就让“女人远离战争”。 一是没有任何后顾之忧而打,二是便于速战速决、全身而退,三是即便打输了,还可以跟女朋友吹牛。

将来如果进了机关事业单位,就不要轻易打架了。现在没事,放心好了。

肯定会记档案的,也许会有些负面影响。
你可以给民警点钱让他帮忙不记档案,也许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