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本科毕业生落户济南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39:45
我在武汉读的大学,08年6月份毕业,8月份来济南工作。户口迁回聊城老家了,档案则托管在武汉的湖北人才中心(一年100,真黑)。现在呢,我想把户口迁到济南来,不知道能不能迁,该怎么迁。我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从网上看的一些落户政策,有个先落户后就业的,但好像只对应届毕业生使用。

请问大家,我这种情况能落户济南吗?我在济南邮政局工作,是签合同的。

如果能落户,我是该找派出所还是找人才中心呢?
小弟就20分了,如能解决,以后有了分可以再给你。

邮政局要是能解决的话最好,要不买房带户口,要不只能落在人才市场,也得花钱

找邮政局开介绍信,去附近派出所办理(你这种情况就是应届毕业生)

你这种情况应该先把档案迁到济南人才交流中心,再把户口落到交流中心,只要和交流中心协商好了,怎么落就是他们管了,你就不用操心了。现在落户口必须有接收单位,如果邮局不管落户口的话,那只能找人才交流中心了。如有疑问请用百度Hi留言。

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引进人才准入条件为: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以及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人员,允许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根据上述规定,询问人目前不符合济南市区的落户条件,不可以把户口迁到其济南市区的房子上。

根据《暂行办法》,从现在开始,济南市将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省城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将实行条件准入制。基本条件为具有固定住所、合法职业和收入,并结合年龄、婚龄、文化程度等方面的条件,综合作为准予迁入济南市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依据。市外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迁入济南市落户,实行相同的准入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以下11类人员将可以直接落户济南。1.干部、工人调动。2.毕业生就业。3.引进的人才。4.投靠亲属。5.购房人员。6.纳税人员。7.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8.离退休安置。9.成建制单位人员迁入。10.济南市人员恢复户口。11.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获得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员。
《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聘用期满3年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也可以办理济南户口。
包括长清区在内的6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