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在线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47:15
家里有个亲戚,因为她老公不在家也没有和家里有任何联系,这样的状况已经持续2年多了,她现在已经向法院提出和她老公离婚,法院也已经有判决了!还有3个月就可以生效了!不过她老公的户口在她这里~(房产权是女方父母的,男方原籍是外地的,结婚后才迁过来的)现在女方父母准备卖房产去异地生活,可到现在还找不到他老公,连他老公的父母也说找不到他.原来想通过报人口失踪的法子把户口问题解决,也咨询过一些法律人事,可他们说只有他的直系亲属才有权利通过公安机关报人口失踪,可他父母好象不想这样做~~现在想问下各位,有什么方法能把她老公的户口迁出??

一:关于申请失踪的问题

依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88年。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由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配偶,父母...

由此可见,假如妻子申请宣告丈夫失踪,其丈夫父母的意见只是参考,而不是决定性的。失踪之日起四年音信全无的,就可以申请死亡。户口自然撤销。

二:关于买房的问题。

主要看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利出卖。

卖房子不一定要迁户口的。如果对方提到这个户口问题的话,你就跟他们说暂时没有地方可以迁出去。可以把买房子的一家人单立一个户口簿,你老公单立一个户口簿(相当于各自立了一个户头),对卖房子的人没有任何影响。派出所户籍办公室是可以办的,具体你可以证实一下。因为我买二手房时对方小孩因为读书地域问题没有迁走,给他单立了一个户头,地址和我们的一模一样,只是不同的户口本而已。

卖房子有房产证就可以,户口没关系。你们一走了之,让他去找你们就行了。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