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的病是不是国家免费治疗的?报销的手序是怎么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57:39
各位网友,我在深圳工作,我咳嗽,感冒,发烧半个多月,在附近的一家社康医院治疗,半个多月都没有效果,然后让我转到观兰人民医院,在观兰人民医院初步诊断是肺结核,有一个医生告诉我说,在这里治疗不了,要转到宝安区慢性病院去治疗。然后这个医生告诉我要开转诊证明才能治疗,我都按他说的去做了。当时我去开转诊证明时,医生告诉一个月回来报销一次。忘了说,社康医院给我开了转诊单,但我不知道这个转诊单的用法,他们也没对我说过。如果遇到什么病要回来登记什么的,他们一个字都没有提。按我理解说是,在社康医院搞不定了才转诊。现我已经吃了一个多月的药,第二个月要去复查了,我问了一下观兰医院的的医生,还要不要开转诊单?他说要,要我去从开始接诊我的社康医院开转诊单到观兰医院,再由观兰医院开转诊单到慢性病院去复查。可现社康不给我开,我给他们看了我病历,然后就对我你为什么不回来登记什么的,说了很多很多,态度也不怎么样好。也就是不给我开。那他们一开始为什么不说你要回来登记呢?我想问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啊?,如果第三个月社康还不给我开转诊单怎么办?

你就想咯,国家帮你报销,想都崩想了

肺结核病国家只免费治疗半年!而且只提供抗结核药半年,其余的像什么护肝的护眼的药,得花钱自己买了.那个,你如果有保险,你就可以凭医院的收据报销.你上述的情况很普遍啊,医院才不愿意那么痛快就把手续办了...医生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