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三要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17:08
是什么

所谓犯罪论三要素学说,就是指将足以影响犯罪成立与否的三种要素即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按照一定的排列和组合,使其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理论体系,它是整个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灵魂和核心。

对犯罪论三要素学说具有重要贡献的是德国学者贝林格。贝林格认为,“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并对此有合适的处罚规定和满足处罚条件的行为。”[1]这一关于犯罪论三要素学说的经典概括,至今仍然脍灸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界,成为屹立不倒的理论通说。然而,三要素只是一种理论的概貌,至于三要素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它们各自究竟包含了哪些内涵,它们在整个犯罪论三要素学说的理论体系中究竟扮演着何种角色,这些问题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鉴于此,笔者认为,要正确把握犯罪论三要素学说的精髓,充分展示其内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首先必须对三种要素本身在整个理论体系中的自我定位要有一个全面和准确的认识。

一般法学界认为是四要素 为主体 客体 主观方面 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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