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公文的时间落款要用汉字什么时候用数字,这些都有讲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0:13:46

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二十五第九款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也就是说国家机关公文的成文时间(即落款时间)必须用汉字,不能用阿拉伯数字。

党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的数字用法不相同。党的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的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2003年10月26日”;行政机关公文的成文日期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例如:“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按照2012年7月公文格式最新规定中,成文日期以领导以签发日期为准,于公文正文右下方右空4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如: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