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为什么要给司机强加一个无过错责任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5:17:49
况且赔偿的数额并不小啊,都是几万几万的;即使保险公司也赔偿也不能“覆盖”司机的赔偿啊;如果能证明伤(死)者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甚至故意寻死(自杀)才导致这场车祸呢?司机还要赔偿吗?
况且并不是所有开车的人都是有钱人啊,比如有些开公交车的或者出租车的,家里生活并不富裕啊,让他们赔偿这么多钱对他们并不容易啊

简单点理解吧:凡是死了人,肯定要找一个背黑锅的。司机驾车把行人撞死,无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认定司机有责任,这就是交警要找一个人背黑锅,对死者家属有个交待。要注意的是,无过错责任只赔几万元,如果认定有过错或者交通肇事的,那就不只这个数了。

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保护弱势一方的表现,也是贯彻民法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表现。

补充:如果是开公交车的或者是的士的,不需要自己赔。这是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赔偿。

开私家车的无论再穷,法律认定都比行人有钱。

正如你所说,不是每个开车的都是有钱人,所以有了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司机的赔偿责任。

开车的司机,毕竟是驾驶着汽车,很多时候如果真的尽到了注意义务则事故就可以避免,可往往娶却不是这样,另外,行人违反交规再厉害也不至于要承担伤残抑或是死亡的结果吧

真正的弱士群体是开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