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法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5:16:07
把人撞伤了,(不严重,只是脚扭骨折了,已出院)和伤者商量后让司机的朋友去签的交警认定书,之后肇事者负责了全部的医疗和营养及陪护费用,出院后三个月的陪护及营养也付了,现在伤者仍然要钱,也不给住院原单据,无法去保险公司报,说我们属于肇事逃逸。

只是让朋友去签了认定书,但对整个治疗过程都负了责并付了全部费用,也算是逃逸吗?
交警到达现场时,肇事司机正陪伤者在医院,但司机的家属在现场!

肇事逃逸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知道你发生事故后,交警到达前是否逃跑。肇事逃逸也是交警的事情,和赔偿没什么关系。

如对方漫天要价,你可以起诉要求其提供票据原件,以便于理赔。

真如上所说,应该不算逃逸。是不是逃逸不是由受伤者说了算的,而是由交警认定的。就算是逃逸,赔偿也不是无限的,你们应该是在交警主持下协商赔偿的吧,如果双方就赔偿协议签字同意的就有法律效率。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