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的可以报考注册税务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24:02

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 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 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5科”)考试:

(1)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2.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人员的条件:

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考《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需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 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1.“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

2.“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3.“非经济类、法学类”是指除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4.“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