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的是不是就可以强迫女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4:37:01

交了罚款就能办了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似乎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这个只作为一种建议手段

1、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2、 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3、 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4、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5、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必须控制人口增长

6、 计划生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7、 少生优育,利国利民

8、 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妇女地位

9、 人口素质要提高,优生优育很重要

10、 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下篇

1、控制人口增长,促进社会进步

2、计生协会是群众组织

3、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4、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必须严格控制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