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标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8:08:25
我是石家庄一家单位的员工。单位05.06.07三年没有给我上养老,失业和意外工伤,他们说给我金钱补偿,我想问下,三年得赔偿我多少,我们是每年个人出1200元

养老保险:
单位名义:(829.5是最低标准)
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
829.5×20%=165.9元
829.5×8%=66.36元
合计:232.26元/月
个人名义:(1382.5是最低标准)

缴纳比例为20%
1382.5×20%=276.5元/月
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可以接着原来的交,以前交的年限也不作废

不过,要注意,有的地方是强制规定不能断,断了必须补交,否则不能续交的

给你提供点相似的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网友:如果是因为单位没有上保险,断了半年,他是应该怎么处理,是单位去补上,还是找哪个部门?
王明山:我们这位网友是因为什么原因间断了半年不清楚,但是间断有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我到这个单位工作,单位没有缴纳各种保险,目前北京市单位应该缴纳的是四项保险,工商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如果单位没有上保险的话,应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个人,离开单位以后,失业了,如果在失业期间领取了失业保险金,那么在失业期间是不用承担保险费的。另外一种如果是去上学,如果把档案转到有资格的档案管理机构,比如说人才交流中心,可以由人才中心为他们办理介绍手续。
网友:很多人是为了省钱才不上保险,或者是不按规定上,这个应该怎么办?
王明山:按照政策规定,单位和个人应该及时的参加社会保险,有的单位也确实存在为了降低成本,而给职工不上保险,甚至说上保险了,但是缴纳费用不及时。我们现在已经开始了这项检查工作,由政府组织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随即的抽取单位进行检查,如果说你的社会保险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缴纳,或者缴纳以后缴费基数不实,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向您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网友:养老保险是否规定缴纳的年数?
杜志峰:首先告诉大家,我们现在北京市执行的养老保险规定,大家应该是199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的二号令,在劳动年龄范围之内的职工,有劳动关系的,应该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一直缴纳到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在领取养老保险的时候也有缴费年限的限制,就是1998年6月30号之前参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