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案件,求各位律师帮忙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55:45
我亲属开一辆无手续报废车辆,(有驾照)被交警拦截,要求出示证件,(车上包括司机有三人)。当时在路中间,导致交通严重堵塞。司机说靠边给他拿证件,交警不许,并用手和身体挡住汽车,使汽车动弹不了。并且说了脏话。当时司机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情绪失控踩了油门,把交警碾在车轮底下,并被拖出十几米。其他交警和群众把吓傻了的司机从车上拽出并把汽车从交警身上抬下来。交警现在还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并且一侧13根肋骨断裂,导致气胸,肺部受损,昏迷了30多小时至今未醒。但无生命危险。
司机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拜托各位律师帮忙想想办法。大概得判多久,有什么办法能减轻刑事责任。我现在该找那个司法部门。帮我想办法。
急切盼消息!!!
我亲属平时精神有些不好,但是从未做过精神鉴定。我想问问律师什么时候可以要求给嫌疑人做精神鉴定。以前没有病例好做吗?做了如果有间歇性或者轻微精神病的可以免于什么罪。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估计也得七年以上。你亲属这个事没有法定减刑情节。
在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到法院时,可申请作精神状况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间歇性精神病,而且在发病时造成的伤害,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但家属,也就是你的这个亲属的监护人,应负责这个交警的一切住院费用。

开庭之前都可以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经鉴定真有病并且案发时精神病发的,他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他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你得明白,申领驾照的时候,有一项是:有精神病类似的不能申领,也就是说既然取得了驾照就不能拿有精神方面原因说事了,这个事情很严重的,而且警察又那么重(人民公仆)所以罪上加罪,私下多走动关系吧,警察家属,法院,主要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