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条件可以购买青岛的经济适用房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05:37
说一下我们的大概情况,
我跟我对象,是04年来到青岛上大学,户口都搬到了四方区学校的集体户口上。08年毕业,到了青岛钢铁集团,户口又落到了李沧区的公司集体户口上。
我们两个人的基本工资都是1500(公积金,保险都是从1500里面扣,实际发的也就1200)。
到09年9月,我们就在青岛五年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就算,拥有青岛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我们还没有登记,如果买经济适用房还需要现登记么?
我们两个老家都不是青岛的,我们两个在一个单位,工资都是1500。

不可以。必须是青岛市内四区常驻户口5年以上,这个最基本的你就不符合。
你是集体户口,无论多少年都不可以。常驻户口指你有自己的户口薄,是落在普通民房里的户口,而不是说你在青岛住5年。这条是为了不让外来的人买经济适用房,因为这个房子是政府给本地人的福利。
拥有青岛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到现在为止,你一天常驻户口都没有。
你户口不符合,其他的,如收入等等就不用看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
(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2号)规定,两年内适当放宽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主体的限制;
(1)凡具有城阳区、崂山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居民,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中,符合条件进市区落户条件的人员,可迁入市区户口。
(2)允许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居民购买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
(3)凡落户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和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年限条件限制,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

常驻户口指的是:你有自己的户口簿,落在居民住房里。集体户口和学校的不算,而且必须是市内四区的。

不好意思,说点题外话,能跟我说说青钢怎么样吗,我是青岛的,今年本科毕业,,老爸想让我去青钢,但我对青钢不了解,能大体跟我讲讲吗?谢谢了QQ252109078

不可以,必须是青岛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