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终年无阳光,有辐射是否有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0:30:18
我的办公室中年不见阳光,因为办公室里有打印机和复印机,而且没有通风设备,我的工作只是一般职场的职员,请问新劳动法有没有补偿一说?

你好:

《劳动合同法》对于这样的事情没有规定的如此具体。

一般来说,办公室没有阳光是可以理解的。大多数都是如此。

你说的辐射问题,需要看是不是很严重的辐射,如果是高危行业,是必须具备必备的防范措施和劳动保护条件的。

但是看你的描述,似乎还够不上这样的行业标准。

因此,个人认为这样的劳动环境一般不会造成职业病。

当然,如果造成了职业病,是有相关的赔偿的。

其次: 如果你不习惯这样的工作环境,你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供参考。

河南 郑州 曹律师

这个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你可以以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