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08年4月12到09年2月 上班有10个月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01:13
我自08年4月12到09年2月 上班有10个月咯
但该公司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说什么效益不好
就把和我们几个同事裁咯
现在发的工资也只发了一个月的基本保底工资650
请问公司违法吗?
我违法没?
我能要求公司给合理的补偿吗?
我们上班的时候并没发工资条
考勤卡 甚至工作证都没

公司应支付你10个多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开除你还要支付你双倍赔偿金:2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日通知还要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此外你有权要公司补齐你入职期间的各项保险。

建议你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注意搜集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

由于你与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难点就在于,怎么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定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出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始形成劳动关系,三者缺一不可。

只要你尽量的寻找到证据,证明上述的三个条件,你就可以得到他们所说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赔偿、社会保险等等。。

最好委托律师操作,把握大一些。

http://www.shlabourlawyer.com/
上海劳动争议律师网提供。

可以和当地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会或其它劳动部门取得联系,获得他们的支持,同时准备好你在这个公司上班的时间证明,就可挽回其它时间内的劳动报酬,但工资额不好说,因为你没和公司签合同,这样你就处于被动地位,但可根据工种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要求公司付给。这里公司是有违法行为,你不违法,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和它们要求自己的合法权利,
在公司工作的证明好收集,你应该有在一起工作的同事伙伴吧,他们能证明,其它只要能起到间接证明的可行。你要和上级部门联系,他们会支持你的

违法的!百分之百!投诉到劳动保障局!
可以求补!
回答者: liu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