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界定机动车超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0:11:54
就是说:交警队的查询录像显示67公里。限速是:55公里
说我超速22%
我觉得我没有开那么快,得怎么办?
他们的执法依据只是那张照片么?
我说的流动拍摄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的时速为: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交通队那个测速的工具是瞬间抓拍的
哪怕你知超速了1%

你虽然觉得你没那么快,
但实际上你已经超速了,
认罚吧。

只能说下次注意了。

这个电脑控制,不是人控制,所以你必须接受处罚。

这个是当然了,那个是他们内部的电脑程序,你可以去质疑他们的程序有问题,不过一般情况是没希望的。你觉得不成啊~人家有真凭实据啊~
你不超过那个限速是不会拍你的~这玩意,怎么说呢,自古民和官斗,有几个民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