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3:45:17
申请了一个专利,关于化工材料配方的专利,没有请代理,自己撰写的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有些不应该犯的问题。审查员提的一个问题不知道怎么回答了,请行家帮一帮。
材料中有一个组分用量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都写的是0-5份。审查员说,这包括0份,表示没加,是不是不加也能达到效果,当然不是,只是我不懂怎样写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以犯这个错误。第一次修改时,我将用量修改为0.5-5份,我陈述的理由是“保护的范围缩小了,且0.5份在事实例中有”。审查员再次审查后,还是认为我的修改不行,理由是“实施例是特定例子,不能作为权利要求的依据”。这我就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了。请帮我看看怎样回答啊。现在这个专利只是这个问题了,其他都行了。非常感谢。

如果您同意把保护范围缩小的话,用您的实施例中的点值取代权利要求书中的范围是最安全的做法,因为权利要求书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修改,说明书没有的内容不能加进去,同时注意修改权利要求书后说明书中相应内容应与权力要求书保持一致,希望这些能帮到你,祝你顺利授权。

嗯,您可以缩小保护范围,同时将实施例修改为0.5、2.5、5份。这样就可以满足专利申请要求。

这个好办,你的权力要求项利就写:该组分用量为0-5份(不包含边界值),或者该组分用量为小于5分。

你所修改的权力要求书和摘要都要与说明书一致,
你一定要在说明书上多下功夫,
重点是你应该讲明为什么是这个范围,
若大于这个范围了会怎样,
你是个关于化工材料的专利,说明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不像是实用新型发明,没有这么多的要求,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和审查员有关,
有的就让过了,有的就卡你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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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保护范围缩小,用您的实施例中的点值取代权利要求书中的范围是最安全的做法,因为权利要求书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修改,说明书没有的内容不能加进去,同时注意修改权利要求书后说明书中相应内容应与权力要求书保持一致,希望这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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