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为干扰市场,违反什么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02:15
在我国,如果政府行为干扰市场,或者行政垄断行为,是否触犯法律?触犯什么法律,第几条?要承担什么后果?
(就学术上讨论下)
中国自封建时代开始,就有鄙视商人的情况,无论是统治阶级的重农轻商还是士农工商的排列顺序表现为此。貌似我们国家政府历来有把商人当猪崽养的习惯——养肥了杀。大有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嫌疑。所以,我国没有真正能在国际上排得上号的企业(那些靠政府垄断,靠海量资金吹出来的应该不能算)。国外政府是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而我国的民族企业貌似还没有外资企业获得的优惠政策多……

http://www.022net.com/2007/9-1/463971113087550.html
http://www.cqvip.com/onlineread/onlineread.asp?ID=23276162#
找了两个网站,自己看看是不是你需要的·

你说的问题貌似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吧??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指的是除国务院以为的各级行政机构。限制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竞争行为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就是滥用行政权力,及其行政行为违反合法、合理的行政原则,否则,即使是行政行为的结果事实上限制了竞争,也不构成法不正当竞争法中所指的限制竞争行为。限制政府机构的竞争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1)以权经商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见的两种现象:一种是政府机构兴办第三产业或者其他经济实体,政府机构运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指定他人购买其所办经济实体的商品;另一种是,某些拥有重要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要求购买者必须到与自己有关系的企业购买有关商品,否则就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
(2)地区封锁行为。主要表现为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流入外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