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养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3:51:02
因为我弟弟离婚了,他想把他的儿子给我养大可以吗?我能收养这个孩子吗!我没有孩子,三十二岁了!有什么相关的要求没有?

只要孩子的监护人同意你收养孩子,并且在相关的材料上签字,把孩子的抚养和监护权转给你,你就是可以收养这个孩子。这是从法律上来讲的,从亲戚关系来讲,也是合理的。从古时候一直到旧社会,甚至现在的偏远山村,仍然有过继现象。过继:即过房。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也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就是同宗兄弟或亲兄弟之间,一个没孩子,一个有孩子,不止一个孩子,过去时候的就有这样的规矩,孩子多的一方可以过继给没孩子的一方,为他传宗接代。你和你弟弟之间,和古时候的过继很相象。而且还有一种,就是兄弟2人同养一个孩子,比如说,哥哥没孩子,而弟弟生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不是弟弟一个人的,是哥哥和弟弟共同的,当哥哥的对这个孩子也是跟对亲生孩子似的,兄弟2人共养一子,是完全可以的。不过你说你弟弟离婚了要把孩子给你,这是为什么,他自己是不想养,还是没能力养?你结婚了吗?如果是单身收养孩子还行,可是结婚了,你妻子同意吗?我猜你是单身,你弟弟到底是什么情况?如果是不想养了,那可不行,自己的孩子生下来,抚养孩子是他的责任。如果是他没能力抚养,那你最好是给他经济上的资助,毕竟是他的亲骨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