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婚姻问题,希望法律界人士回答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57:30
因为家庭原因,从小就没有父母照顾,一个人生活自力更生,因此读完初中就出来工作了,孤独的我很想有个家,想找个伴,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比我大三岁的男人,和他交往一段时间就结婚了,结婚之后,他就开始对我越来越冷淡了,甚至很多多家庭上的东西都不理不采,孩子出生了,他就连奶粉钱都不想拿出来,一直以来都是对我和孩子不理不采,冷冷淡淡的.而我从来都是自己赚钱来维持生活,他不是没有钱,他是自己做生意的,都能赚点钱的,但是他就从来都不给生活费的,而我忍受痛苦已经七年了,之前以为为了小孩,我可以忍受,以为我可以和他生活一辈子,但是我真的受不了他的不理不采和他家里的人对我的冷落,我没有提出离婚,直到近段时间,我有了外遇,我知道是我的错,但是最终原因是他对我的不好,为了自己的幸福,我才有这样的想法,让他知道了,而他现在就想一分钱都不分给我就要求我和他离婚.七年的青春我就在那里过了.请问这样我能分到他的财产吗?

1、你可以离婚,这是你的权利。
2、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财产,虽然你有外遇,有一定的过错,但是正如你所说,男方也是有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的,对离婚的结果也是有过错的,所以你仍然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3、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这些年孩子的抚养费。

你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但他有证据证明你有外遇的,可主张少分或者不分,而且他还可主张因你出轨而受到的精神损害,可主张精神抚慰金。

你的情况可以理解,千不该万不该你有外遇让他知道了,本来他有过错这回那你就又存在过错了!你们的共同财产当然可以分割,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的话另一方可以多得,青春损失费不支持。

你是可以分到财产的,但是你有过错,可能会酌情减少,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姻走到这个地步,这位女士完全可以向您的丈夫提出离婚。

虽然在婚姻道德范围内你有了外遇,与情与理都有着一定的过错,但婚姻要维系是需要双方共同来承担。

提出离婚,您是可以与男方进行财产分割的,但是前提是要注意不要被男方把财产全部转移了。

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因为你有过错(外遇)可能会少分 但是他可能不会抚养娃娃的话 你可以让他每月给娃娃生活费 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