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什么意思?是不是指4年后再执行,如果现在表现好,是否还可以减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42:05
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什么意思?是不是指4年后再执行,如果现在表现好,是否还可以减刑?

4年后不用再执行,只要在4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发生应予撤销缓刑的事由,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
现在表现好就不再执行原判的4年刑罚,一般不存在减刑问题。

就是指4年后再执行,如果现在表现好,还可以减刑,甚至可以不执行。
但是在缓刑期间,受到一定的约束,但总比“里面”好。

不是4年后再执行,只要在4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发生应予撤销缓刑的事由,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
应予撤销缓刑的事由包括:
1.再犯新罪
2.发现漏罪
3.违法情节严重的
4.违反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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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不是4年后再执行,只要在4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发生应予撤销缓刑的事由,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
应予撤销缓刑的事由包括:
1.再犯新罪
2.发现漏罪
3.违法情节严重的
4.违反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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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就是指4年后再执行,如果现在表现好,还可以减刑,甚至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