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发起人肉搜索有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36:46
难以理解,能给解释下吗?

据我所知,单纯的人肉搜索无所谓有罪没罪
刑法肯定不管
但是民法却可以出现被搜索的那个人去法院以侵害名誉,隐私之类来起诉发起人。
没什么不能理解的,比如一个人开车压死了一只猫,然后有人发起人肉搜索,结果搜索结果出来之后导致这个人的一些隐私被暴露。无论找不找得到其他人,只要能找到发起人,就可以跟发起人打民事官司。

好像徐州地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应该是涉及个人隐私。

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人肉搜索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某某门背后的真相,为某三某七找到大众认可的道德定位,还可以在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探寻并发现最美丽的丛林少女,最感人的高山牧民,最神秘的荒漠洞窟,最浪漫的终极邂逅。
尽管有关人肉搜索的争议只是它产生庞大社会效应的冰山一角,但是网络的开放性和缺乏约束使得对一些行为的定性变得更加复杂。
环中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赵海涛先生告诉记者:“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18条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学校,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而事实上人肉搜索引擎从诞生起就不可避免地触及到隐私问题,因此对于人肉搜索可能带来的泄密、隐私侵犯等问题,猫扑大杂烩负责人杜培源态度很明确地表示,“对于那种牵涉到侵犯个人隐私的内容,一律做删除和屏蔽处理。猫扑认为现在可行的约束办法就是加强内容的管理和正面的引导,让人肉搜索这种特殊的互联网互助行为为更多的网友提供有效的帮助。”
http://baike.baidu.com/view/542894.htm#4

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中顾网的法制新闻报道上说 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