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看看是不是过了劳动仲裁时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36:18
我是2003年10月参加工作,公司承诺两年后交社会统筹,2009年2月9日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于2009年2月14日办理辞职,我从公司拿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于是到劳动局去查,可是我在劳动局查出的结果是2006年11月12月公司是以个人名义为我交了两个月,2007年1-8月未交,2007年9月一直交到现在。
公司应当从2005年11月就给我交统筹,可是我却少了1年零8个月,现在我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我想到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请问是不是过了仲裁时效?
我去了监察那,他叫我先去仲裁问问,仲裁说我可能过了时效期!!

当然没过了。

社会保险是不管过了多久都可以仲裁的

你应该在2009/2/14+60天内去提请仲裁,越快越好,证据越全越好。
你相公司相关的证据,有的都提交上。

还有补偿金不能忘记拿

没有交的部分,应该请求公司补交

没有
理由是劳动争议时效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你是09年2月才辞职,当然从辞职之日起计算时效,所以没有超过时效。
另外社会保险的补缴,应当由监察部门办理,所以你应向监察举报,而不是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