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成为正式员工的话,想要辞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43:50
是不是要提前一个月跟老板讲?如果一个月后,老板找不到人,要我继续干,而我又不得不走,如果我强行走了,是否就违约了?

根据劳动法规定只要你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走。未能找到你的接班人是属于你单位的事情,和你无关,你并不违约。

合同里有规定吗。没有规定就从劳动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书面通知的时候请收的人签收,作为单位收到你的辞职书的书面证明,以免纠纷。

有的劳动合同会规定可以提前15天通知离职呢

注意:口头讲的法律不认可的,你得书面通知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以上发条,你给公司写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要求相关部门签字证明收到,一个月后你就可以走人,注意保存证据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