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个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34:58

这个过程是这样的:
1980年颁布《个人所得税税法》,仅对在华外籍工作人员征收;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国内公民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4年三税合一,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起征点确定为800元(规范叫法应该是“费用扣除额为800元”)同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办法,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

经过几次的修改,主要是针对费用扣除标准(社会上叫“起征点”的修改,费用扣除额由最初的800元,到1600元,再调整至现在的2000元。

你要是说整个中国的历史的话,那从奴隶社会开始以后,私有财产出现以后,就开始有个税了,你要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成文的个人所得税是从1980年开征的,因为在改革开放之间,我国还是计划经济,大锅饭,哪有什么个人所得。改革开放后,才有了所谓的个税。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