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拖欠的工资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7:19:21
我去年在一家设计公司上班,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结束后我在那家公司继续做了1个月,之后因为个人原因离职。现在这家公司在支付我工资时,最后那个月的只付了一半就拒绝再支付,现在告诉我理由是,我当时在公司做的一个案子因为客户不满意,可能要将客户支付的款额全部退还,而我做为这个案子的制作者要承担责任。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还有几点要问
1,我当初的试用合同现在已经丢失,这个对我是不是很不利
2,工资是去年10月份的,到现在已经有5个月了,现在要是不是已经没有法律效果
3,我在试用时做的是设计助理,接手的案子是别人已经做过一部分,我的工作充其量也就是后期完善,现在要我为这个案子负责不知道有没有道理?
4,我告诉对方要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对方告诉我,试用合同上有写明如果要离职须提前1个月说明,不然要付违约金。但实际上我试用合同只签了两个月的,我做了3个月才走,并且还提前1周通知,我是否要付违约金呢?

可以要回来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现在仲裁时效是一年。
1虽然你丢了试用合同,但是有其他能够证明你在设计公司上班的事实就可以了,当然,有试用合同更好了。
2、现在可以要,没有过仲裁时效。
3、首先告诉你,法律是不讲道理的,讲的是证据,你要是觉得自己有理就能打赢官司的想法是错误的。客户不满意案子及退费的事,还有你是否要承担责任,都需要证据来证明的。口头说是不行的。
4、你可以变被动为主动,试用期过后,公司应当给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由于公司不签正式劳动合同,你才离职的,是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了。你可以追究公司的责任,要求公司赔偿你。你根本不用付违约金。拖欠你的工资,公司也应当给你。

当然可以要回,申请支付令、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