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履行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07:17
AB就某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如下:
1.B应当归还A某物甲
2.A应当支付B2000元XX款
3.B应当支付B违约金10000元
问:1.判决中1的归还甲物的履行地如何确定,应当B拿来给A还是A自取。
2.B能否以A不先支付2000元为由进行抗辩不支付10000元。
3.是否可以直接视为B应当支付8000元。
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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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B要求A至很远的地方自取,A是否可以拒绝?而要求B亲自送上门来?

1、我认为你把两个问题弄混了: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债务的履行地、普通合同中债务如何履行。所以你才有那么多的困惑。
(1)如果是普通合同中的债务履行地,应根据《合同法》的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这里不讨论。
(2)如果是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债务履行: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处理。

3、“判决中1的归还甲物的履行地如何确定,应当B拿来给A还是A自取”:由A、B协商,协商不成时就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时,有可能让B拿到法院、由法院交给A,也可能由法院确定一个地点、在法官面由B交给A。

4、“2.B能否以A不先支付2000元为由进行抗辩不支付10000元”:如果是私下协商执行判决,当然可以;如果是A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B不能以此为理由抗辩 。理由是:法院只是执行A的申请,B如果想A履行判决,应该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两个执行的执行主体不同、执行内容也不同,不能互为条件。

5、“3.是否可以直接视为B应当支付8000元”:如果两人协商好了,可以。如果只是A向法院申请执行,不能这样直接视为。

6、“如果B要求A至很远的地方自取,A是否可以拒绝?而要求B亲自送上门来?”:可以,这属于协商,如果B不同意,A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B就得将该物送到法院指定的地点了。

a支付给B2000元款,B支付A违约金10000元。都是金钱债务的履行么,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直接B给a8000就可以了。

至于B归还A某物,两人协商好在哪交还就可以了。B也可以直接让法院帮交给A就行。

判决都下来,如果不自动履行,那就麻烦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喽,干嘛在这里绕来绕去。

履行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院执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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