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生小孩需办理哪些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5:08:14
本人今年25岁,户籍湖北。现在在东莞樟木头定居,现已怀孕四个月,应某种原因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更没有迁户口过这边。请问:本人能否在这边正常生小孩?或是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还是一定要结婚登记然后把户口迁过来之后通过哪些手续才能正常生育?本人实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很焦急!还望知情者给我一个详细答案。谢谢~~~~~~

从母亲怀孕到小孩出生需办理的证明和手续主要有:
1、父母双方的婚育证明
2、准生证
3、出生证
4、落户口。

主要办理机构为:
1、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2、母亲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站
3、新生儿出生医院
4、父母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具体流程如下:小孩母亲确定怀孕三个月之内,小孩父母持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双方“婚育证明”到小孩母亲户口所在妇幼保健站开始定期孕期体检。其间,小孩父母可持保健站出具的“孕三月建卡证明”到小孩母亲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孩子快要出生时,母亲由妇幼保健站转到医院,妇幼保健站为其出具“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

孩子出生后半个月内,小孩父母凭“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准生证”并填写医院提供的“孕妇须知”(其中,

孩子姓名为必填项目,应提前为孩子起好名字),由医院出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

随后,小孩父母凭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

LZ我觉得你的情况很麻烦啊,你的孩子很可能不能合法生育的。。